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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蓓蕾”慈善救助项目实施方案

2019-03-29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蓓蕾”慈善救助项目

(二)项目内容

户籍为辽宁省内城乡困难家庭患中有大病的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的患者实施医疗救助。

(三)项目依据和宗旨

为进一步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做好民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服务脱贫攻坚,助力精准扶贫,省慈善总会继续开展蓓蕾慈善救助项目,对户籍为本省城乡困难家庭中患有大病的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的患者实施医疗救助,缓解贫困家庭子女看病难问题。

(四)救助标准和救助人数

一次性住院期间医疗总费用减去医保报销、新农合报销、商业保险报销、各种救助金后,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未参加任何报销的,个人承担费用按一次性住院费用的40%计算。)超过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按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救助:

(1)个人承担费用在5000元至1万元的,救助5000元;

(2)个人承担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按50%救助,最高救助额不超过2万元(计算到百位金额)。

共计救助330人。

(五)资金来源

省慈善“蓓蕾”救助项目资金500万元。

(六)项目完成时间

2019年11月底前。

二、救助程序

(一)申报和审核

1.申请救助的患者或监护人持填好的申请表及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社区)审核盖章后将材料送至县(市、区)慈善总会。由县(市、区)慈善总会负责进行资料核对,推荐到市慈善总会,由市慈善总会进行核实后推荐给省慈善总会。

2.申请所需材料:

(1)《蓓蕾慈善救助项目审批表》;

(2)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3)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结算单或各种医保报销收据原件;

(4)收据或结算单原件由其他单位救助、补偿留存的,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说明救助补偿金额,并加盖救助补偿单位公章;

(5)未参保的提供住院费用结算票据原件;

(6)病历首页复印件(救助年龄按入院时间计算);

(7)监护人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复印件。

(二)审批和资金拨付

1.市慈善总会填写《2019 年“蓓蕾”慈善救助项目申请明细表》,并连同申请材料一起报送省慈善总会进行审批,电子版发到省慈善总会邮箱。

2.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经省慈善总会审批后,由项目组经办人填写“辽宁省慈善总会项目资金支出审批单”。按资金审批程序办理,省慈善总会财务将救助款拨付给监护人银行卡账户。

3.经审查材料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发回各市退还申请人。

(三)资料整理归档

1.省慈善总会负责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审查审批、救助款的发放、申报预算、慈善宣传、资料归档、检查等。

2.各市慈善总会负责救助对象的推荐审核、检查、收集信息及影像资料,年度总结等。

三、组织领导

省慈善总会项目分管领导

徐  航    省慈善总会副会长

项目负责人

孙延涛    省慈善总会副秘书长

成  员

李  成    省慈善总会项目部主管

四、监督机制

1.加强蓓蕾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2.接受省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

3.省、市慈善总会对项目跟踪落实,对救助款的发放要核查到户。

4.省慈善总会将项目受助者的救助资料装订成册,资料归档。及时向省民政厅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附件:1.2019年“蓓蕾”慈善救助项目申报须知

      2.2019年“蓓蕾”慈善救助项目审批表

3.2019年“蓓蕾”慈善救助项目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表

4.2019年“蓓蕾”慈善救助项目票据资料粘贴表

5.2019年“蓓蕾”慈善救助项目监护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粘贴表

6.2019年“蓓蕾”慈善救助项目申请明细表

       7.2019年“蓓蕾”慈善救助项目受助明细表

 

 

 

 

 

 

 

 

 

 

附件1-1:

 

2019年“蓓蕾”慈善救助目申报须

 

1.本项目受助对象为0-18周岁(含18周岁)、辽宁省内户籍贫困家庭患有重大疾病的子女。

2.审批表由申请人法定监护人负责填报(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并保证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项目申请人申报资料须经户籍所在地县级慈善会报市慈善总会,并由市慈善总会将资料递交省慈善总会。省慈善总会不直接受理个人提交的救助申请。

4.申请资料的递交并不代表已经获准得到救助,如省慈善总会审核后不符合救助标准,申请资料予以退回。

5.通过省慈善总会审批确定的救助对象,省慈善总会将与受助人的监护人联系,以电话或面访的方式核对、确定受助人信息。

6.本项目为一次性救助,对当年已获得一次救助的不受理重复申请。

7.对申报资料中出现的虚假、伪造或隐瞒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不予救助。

8.获得救助的受助人有责任和义务为配合项目的宣传提供必要的文字、照片、影像等资料,并同意使用受助人照片、影像等资料。

9.本项目由辽宁省慈善总会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不向受助人收取任何申请费用。

 

我已阅读和了解了以上全部内容,并同意所有规定和要求。

 

受助人监护人签名:

年月日

 

 

附件1-2:

 

  2019年“蓓蕾”慈善救助批表

受助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所患病种


监护人姓名


与受助人关系


户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申请救助理由


乡镇(社区)家庭困难情况

审核意见

 

该受助人家庭为 □低保户 □低保边缘户   □建档立卡贫困户 □贫困户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省慈善总会

审批意见
 
 

 

 


 
 

 

同意救助:        元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1-3:

 

2019年“蓓蕾”慈善救助

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粘

 

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粘贴处

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粘贴处

 

 

 

 

 

 

 

 

 


 

附件1-4:

 

2019年“蓓蕾”慈善救助

 

 

 

 

 

 

 

 

 

贴处

住院

 

医保报销

 

报销

 

其他救助金

 

其他救助金

 

票据料粘


 

 

附件1-5:

 

2019年“蓓蕾”慈善救助

身份行卡印件粘

 

开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粘贴处

 

银行卡复印件正面粘贴处

 

开户名


开户行


银行卡号


受助人姓名


救助金额

(人民币)

小写

大写





 

附件1-6:

2019 年“蓓蕾”慈善救助目申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年  龄

病  种

地  区

联  系  电  话

备    注




































 

 



































 

 

 

 

 

 

 

 

 

 

 

 


附件1-7:

2019年“蓓蕾”慈善救助目受助明

序号

受助人姓名

监护人姓名

地  区

联 系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银 行 卡 号

救助金额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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