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慈善总会

关注“锦州慈善”微信平台

专题栏目
快捷通道

学习宣传慈善法系列解读之三

2018-04-03

慈善法中的募捐和捐赠

锦州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副主任、讲师  姚军 

   

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慈善事业是建立在社会捐献基础上的社会事业。慈善募捐即是慈善组织赖以生存、慈善宗旨得以实现、慈善事业持续发展的基础,也为社会公众参加慈善事业提供了重要的参与渠道。

《慈善法》第三章规定了慈善募捐的方式包括公开募捐和定向募捐。其中对于慈善组织来说重要的募捐方式为公开募捐。公开募捐的主体为登记满两年的慈善组织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自登记之日起可以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方式主要有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等。

在银行、机场、商场、酒店等人流密集处设置募捐箱这种方式既为广大社会公众奉献爱心提供了方便,又有利于慈善捐赠作为日常习惯的养成,提供全社会的慈善氛围。广播、电视、报刊作为传统媒体形式,解决了信息传播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局限性。而随着博客、微博、微信等互联网新媒体技术的兴起,社会化媒体时代实现了信息传播方式与接收方的交互性功能。慈善组织利用媒体平台发布募捐信息,能够以公开透明的运作模式、及时迅速的监督互动使项目广为人知。除此之外,如街头募捐、上门募捐、邮寄劝募信函、发送劝募短信和邮件或开展特定活动等也是公开募捐的方式。

为了保证公开募捐活动能够合法顺利地开展,慈善组织在开展募捐活动之前,应当制定明确的募捐活动方案,并且在公开募捐活动开展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开募捐方案,既是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的操作指引,也有利于公众、媒体对慈善募捐给予关注、支持,并进行监督。在开展公开募捐活动时,慈善组织应当在募捐活动现场或者募捐活动载体的显著位置,向社会公众 公布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募捐方案、募捐信息、募捐信息查询方法等。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不享有单独向社会公众进行慈善募捐的权利。但是《慈善法》为这些组织和个人提供了一个“出口”就是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

《慈善法》出台后,无论是不是公众人物,只要以个人名义发起募捐,都属于违法行为。这种法律规定即避免扰乱慈善募捐秩序和社会秩序,又保护其求助、助人的意愿和权利。与公开募捐相比,通过传统媒体或新兴媒体平台进行募捐具有操作简单、传播迅速、成本低廉、影响力大等优势。但是公共媒体平台上的募捐信息可能存在夸大扭曲事实,甚至是蓄意欺诈的现象。有鉴于此,利用公共媒体平台开展募捐活动作为信息发布平台应当进行必要的审查、验证,以确认其信息的真伪,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做好维护募捐秩序,监督募捐活动的工作。

慈善组织除了可以开展公开募捐活动,也可以开展定向募捐活动。定向募捐活动是面向发起人、理事会成员和会员等特定对象的活动,能够较强的体现出慈善组织和捐赠人双向的自治原则。

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原则,不得摊派、变相摊派或者强制,更不能妨碍公共秩序,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和居民生活。这就杜绝了以红头文件、内部通知等行政干预方式引导慈善募捐活动的现象。

 慈善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慈善捐赠是社会公众参与慈善事业、为慈善事业做出贡献的重要途径。在以往实践中诺而不捐、非货币捐赠、遗嘱捐赠、股权捐赠等问题困扰着慈善组织和捐赠人或者缺乏法律依据,或者操作程序繁琐花费昂贵,对此《慈善法》第四章作出了回应和制度构建。为鼓励慈善捐赠,捐赠渠道由捐赠人自主决定。既可以选择通过慈善组织捐赠,也可以直接向受益人捐赠,这体现了捐赠的自主,自愿原则。捐赠人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包括货币、实物、房屋、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有形和无形财产。基于经营性活动进行的捐赠活动,慈善组织应当与捐赠人签订捐赠协议。捐赠人不履行捐赠协议内容,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通过强制履行义务的规定杜绝慈善捐赠中的违法、不诚信行为。

扫一扫关注
“锦州慈善”微信平台